一、招标条件
本NO.新区2024G07地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弘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NO.新区2024G07地块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胜利路以北、七里河大街以东。
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3441.39 m2,总建筑面积28732.95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232.95 m2,包含住宅、商业及各类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8500.00 m2,包含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5、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服务,主要包含本项目监理、工程总承包、以及其他有关服务等标段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包括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处理投诉异议等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以及招标过程管理等,具体按照招标人要求实施。
6、总投资额:约18483.02万元。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要求。
8、服务周期:从招标代理工作开始至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结束、资料归档移交后止。
9、最高投标限价:22.351530万元,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60%计取,最低收费3000元/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按照《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的60%计取,最低收费3000元/项。累计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之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4亿元及以上的房建项目招标代理业绩。(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服务内容以合同为准;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3、拟派人员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证书必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栋1706室)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现金2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未报名的,招标人将不再接受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栋1706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栋1706室会议室
七、其他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s://njnaci.com/
3、潜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弘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
联 系 人:陶工
电 话:025-585307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栋1706室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25-52389690-8011